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范虎、刘凤敏)“咱农村老百姓连做梦都没想到,到了60周岁后也能和城里人一样‘吃上’劳保啊!”乐亭县高常庄村张德芝老太太道出了全县8万多名农村享受保待遇老人们的共同心声。
近年来,乐亭县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途径、新办法,帮助被征地农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有效解决养老无保障问题,在全县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
2007年10月30日,该县颁布了《乐亭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全县正式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在县行政区域内因城镇建设、经济发展、公益事业需要,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人均土地面积不足0.5亩的村民均纳入参保范围。同时该县以民生为重力排万难,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承担筹资比例高于省、市有关规定标准20至30个百分点,为被征地农民分担压力,积极号召投保。目前,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10个行政村(街)参保人员已达2515人,共计缴纳养老保险费2534万元,已为享受待遇的1085人发放养老保险金783万元。
2010年10月和2011年7月,经积极争取被国务院批准,该县分别纳入了保全国第二批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第一批试点县范围,并分别颁布了相关实施办法,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政策措施鼓励实施到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参保热情高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保综合参保率为99.6%,在全省排名位居前列。自实施保制度1年零5个月以来,已发放养老保险金8730多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为68.2%,已发放养老保险金38万元。“被征地农民、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继实施,充分体现着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怀,也使全县百姓生活到了晚年无后顾之忧。”该县社会保险局局长韩春营一语道破初衷。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6-04/152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