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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助年人均将超360元


  62岁的庐江县泥河镇瓦洋村村民刘爱和,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土发明家”,10多年间他获得了5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发明专利。然而,侵权仿制和假 冒产品接踵而至,这个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农民发明家四处奔波艰辛维权,13年打了近30场官司。 “土发明”获7项国家专利

  “今年 春季已经卖了3000多台轧滚耙,这两天还有好几笔订单要来。 ”说起自己的发明,不善言辞的刘爱和立马打开话匣子。 “我净干新鲜事! ”1982年耕田拖拉机刚刚兴起,铁匠出身的刘爱和就买回来一台“尝鲜”。 “可这拖拉机只配了个犁,没有耙,光能犁田不能耙田。 ”发现这一不足后,爱琢磨的他闲不住了……历时数年,刘爱和研制的水田轧滚耙正式“出炉”,打铁铺也“荣升”农机具厂正式投产。 1998年,他向国家专利局申请 “水田轧滚耙”的实用新型专利,1999年获批。

  尝到甜头的刘爱和一发不可收拾。在随后的10多年里,他的“农田水田轧滚耙”、“前置作业三轮耕整机”、“座耕式轧滚耙”、“新型轧滚耙”又先后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去年12月和今年2月,他的“改进的轧滚耙”和“新型轧滚耙”也先后获得专利证书。

  打赢全部官司却“赔本”

   发明相继诞生,产品俏销市场,烦恼也随之而来。 1998年,就在刘爱和的“水田轧滚耙”畅销之际,镇上的一家农机门市部赫然出现了同款型的产品。 “那感觉就好比别人在你心头割了一块肉”,愤懑难忍的刘爱和耗费一年多时间取证后,一纸诉状将侵权厂家和经销商告上法庭。官司打赢了,可结果却让他哭笑不 得:为应对这场官司,他前后花费约1万元,而法院判决对方只赔偿4000元损失和1250元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对方只付了2000元赔偿金和一堆破铜烂 铁。

  更让刘爱和始料不及的是,这场官司只是个开始。随着专利产品的陆续投产,越来越多的仿冒农具“伸头露脸”,从1999年至今的13年时间里,他先后与三河、舒城、和县等地侵权者打了近30场专利侵权官司,并全部胜诉。

   “可这些都是"折本官司"”,刘爱和粗略算了算,10多年来他花在维权上的费用高达20多万元,可自己实际拿回的赔偿却只有五六万元。但“输掉”的远不 止金钱,“有几年,他的主要精力就是打官司,厂里的事基本不管,至今还欠着60万的外债。 ”在儿子刘冬生看来,父亲维权付出的代价“太大”、“太不值”。

  “草根发明”缘何维权难?

  “维权远比发明难! ”周旋于维权官司中的刘爱和不禁感慨。难在何处?他总结说,首先小型农机具发明的科技含量低,“照葫芦画瓢”极其容易;其次是举证难。为维权,他前前后后 共买过近50台假冒机具;再者,找律师也让人 “很伤神”:“一般县里的律师对专利法规了解不多,一场官司律师费还得四五千。 ”此外,现行的专利保护法规对民间发明家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够,“一起侵权案件平均赔偿额度只有两三千元,少的只有一千多元,侵权成本低使得很多人屡试不 退。 ”

  其实,刘爱和遭遇的维权难并不鲜见,时常见诸报端:宿州“手机智能报失解决方案”发明者解文武因疲于维权被迫出卖专利;拥有 近百项国家专利的湖北工人任文林四处借钱维权……法律界人士表示,民间发明家一般难以支付时间、精力、金钱“三高”的专利维权成本,维权难实是他们共同面 临的尴尬。

  本报记者钱程 通讯员徐梅生 专利遭侵权该咋办?

  发明专利被他人冒用该怎么办?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处长狄勇表示,在我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市级知识产权局请求调解或处理,也可以拨打“12330”寻求调处;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纠纷的法律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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