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屈 芳)记者3月13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本月起,我省已对参加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以及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提高补偿标准。
按照规定,我省对参合的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在各级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 准后,合补偿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并与有关病种现行免费治疗政策相衔接。对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按照每 次医疗费用限额(次)标准,合补偿比例为80%,不设起付线,不受合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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