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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新农合门诊补偿比例提高两成


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合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筹措标准都将提高,一般门诊补偿比例由30%左右提升至40%—50%。

据介绍,我市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升至50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2012 年合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升。一般门诊补偿个人年度封顶线由200元提升至不低于250元,补偿比例由30%左右提升至40%—50%。

各地定点医疗 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不变,住院补偿封顶线由5万元提升至不低于8万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相比去年均提高了5—10个百分点。2012年合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或将达到75%左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仍将取消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参加合的孕产妇由财政专项补助住院分 娩费用,并仍将享受合200元的定额补偿。

此外,今年合补偿方案继续向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费用段设置不同等级,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85%。因此,参合农民应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避免“小病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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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3-09/152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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