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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蚌埠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大幅提高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蚌埠市合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和去年相比,《蚌埠市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2版)无论是住院补偿比例、慢性病门诊补偿总额、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封顶线等均大幅提高。

慢性病门诊补偿提高至3000元


  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单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慢性病种提高500元,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和去年的2500元相比提高了500元。

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均有调整


  新方案规定,如果住院的话,2012年合定 点医疗机构报补比例为: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最低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至85%;县城一级二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是 4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65%提高至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是5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是65%提高至80%;城市三级医院最低起付线 是7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55%提高至70%。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0万


  对不同额度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分段保底补偿,5万 元以下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年的30%提高至40%;5-10万元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50%;10万元以上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 年的50%提高至60%。住院补偿封顶线(参合患者当年获得合基金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由去年的8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万元


  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以及凡有第三方 付费的意外伤害合均不予补偿。经审核排除上述情况,少儿(14周岁以下)、老年人(60周岁以上)意外伤害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报补;其他意外伤害 按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报补,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从去年的不超过30%提高至40%,封顶线从去年的不高于 1万元提高至不高于2万元(含同一原因多次住院),不实行保底补偿。

住院分娩补助提高至500元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从去年的300元提高至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从去年的30%提高至40%,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至50%


 

  普通门诊补偿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至50%,单次补偿额乡镇卫生院由去年的不超过15元提高至不超 过20元,村卫生室由去年的不超过7元提高至10元,全年累计以户为单位由去年的不超过人均45元提高至60元。同一次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补偿与慢性病门诊 补偿不得重复享受。

假肢和助听器补助比例提高至50%


  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助比例由去年 的35%提高至50%(不设起付线),大腿假肢为15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7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 3000元。参加合的10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患儿定点治疗费用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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