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2日讯(通讯员 阳丽萍 刘洪 记者 杨军)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村民匡梅珍因多发性肾结石,在沅江市四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4057元,但她自己只出了100元,其他都报销了。最近出院的 匡梅珍激动地说:“多亏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我们小病敢吃药、大病敢住院了。”
据了解,沅江市全面推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100”补偿制度,切实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得到农民拥护和赞成。目前,全市已有56.6万多名农民参加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创历史新高。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沅江市在益阳各县、市、区率先实行参合农民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即“10+100”补偿制度。参合农民 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交10元钱可看一次门诊,交100元钱可住一次院,其基本医疗费用由合全额报销。至2月初,全市已有3822人享受这 一优惠政策,共免除医疗费用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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