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39.8亿元2012年省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已一次性拨付。
据了解,我省从2012年开始将合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为240元/人,个人缴费50元/人。在财政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承担132元/人、省财政承担81元/人、市县财政配套27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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