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继续巩固发展合制度,从今年起,新疆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
据自治区卫生厅介绍,新疆今年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合补偿方案,力争使“参合”农牧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
自从2003年国家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新疆应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89个县(区)已实现全面覆盖,覆盖农牧业人口达1000 多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新疆农牧民看病报销更方便,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今年新疆卫生部门还将进一步强化合风险保护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级统筹基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等形式,加强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此外,新疆今年还将选取部分地区展开试点,把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合制度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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