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最高限额提至20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晓 通讯员张燕红)16日,南安市民吕女士来到水头镇海都医院,领到了其子大病住院补充补偿款20万元支票。记者从市合管理中心获悉,2011年,我市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最高限额从上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支出费用

  占全市总筹资额94%

  吕女士称,患者患有急性重症胰腺炎,去年在厦门市第一医院住了5个月,总共花了89万多元,之前已经报销了7万元。“这次,合又给病人补偿了20万元。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为避免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0年,我市启动市级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工作,补充补偿对象为一个保障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医药费用实际补 偿金额超过当地农民上年度年人均纯收入5倍以上的参合对象;2011年,随着合筹资水平提高,我市又放宽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对象范围,覆盖了更多的参合 农民。洛江区、泉港区、台投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3万元的参合对象,可获得80%的 市内住院补充补偿、70%的市外住院补充补偿;石狮市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7万元的参合对象,将获得75%的市内住院补充补偿、 65%的市外住院补充补偿;晋江市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参合对象,将获得37%的市内住院补充补偿、27%的市外住院补充补 偿。同时,大病住院补充补偿的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了解,全市2011年符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对象人数达到9253人,比去年增加8609人;受益率(大病受益人数占住院受益人数的比例)2.71%,为去年的15.94倍;全市全年合计支出补充补偿费用7878.27万元,占全市年度总筹资额的94%。

  合个人筹资水平

  提至290元

  2011年市大病住院补充补偿款分两次计算发放,第一次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进入市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对象的补充补偿款,2012年元月底发放;第二次为截至2012年2月29日进入市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对象的补充补偿款,2012年3月底发放。

  目前,第一次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工作正在开展,受益人数为8415人,其中大病住院补充补偿金额15万—20万元5人,10万—15万元5人,5万—10万21人,1万—5万元1871人,1万元以下6513人。

   市合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提醒,为及时准确完成2011年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工作,请尚未办理2011年度大病住院补偿的患者,及时到所在地的合窗口 办理结报手续,以便工作人员统计2011年大病住院补充补偿的参合对象;此外,2012年合个人筹资水平将提高到290元,未参合的农民请在2月底之 前,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办理参合缴费手续。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1-19/151836.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