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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农合明年报销补偿有重大调整


  住院封顶线12万元/人,门诊封顶线170元/人,特殊门诊大病封顶线8000元/人

  日前,临沂市卫生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 了《关于印发2012年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对该市明年合报销补偿作出重大调整。参合患者当年累计住院报销封顶线统一提高到 12万元/人;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50%,报销封顶线为170元/人;特殊大病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8000元/人。

  住 院补偿规定: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50元、500元、500元。县区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5%, 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为95%。县区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

  县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0%,1万元以上部分为75%~80%。县区外二级(含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65%。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55%,2万元以上部分为65%。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报销比例为50%。参合患者当年累计住院报销封顶线统一提高到每人12万元。

   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在全面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单纯性唇裂、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 感染的基础上,将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合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80%。其中,患有耐多药肺结核、艾滋 病机会感染的参合农民,按照病种的管理、诊疗程序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应在扣除各种项目补助、减免及免费使用药品等费用后,合按照 80%的比例报销。经县区合管理经办机构批准,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发生的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儿童脑瘫、智障、孤独 症门诊费用可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回本县区审核报销。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急性白血病在合报销80%的基础上医疗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偿,并建 立合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的针灸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5%,中药饮片(包括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适宜技术的住院报销比例在相应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但累计最高报销比例不得超过95%。

   对参合孕产妇等给予适当补偿。具有该市农村户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凭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准生证)的参合孕产妇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同时享受农村孕 产妇住院分娩专项定额补助和合定额补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参加合的农村孕产妇只享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平产 给予每人400元定额补偿,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给予每人800元定额补偿。单纯性白内障手术参合患者定额补助700元。

  实行母婴共享补偿。符合政策的参合孕妇在当年筹资结束后分娩出生的婴儿视为参合(不须另缴个人费用),当年度享受参合农民的就诊补偿待遇,就诊时应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写其母亲的姓名。

   门诊补偿规定: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50%,报销封顶线为170元/人。参合农民患有特殊重大疾病,经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 诊、县级经办机构审核认定为特殊重大病种患者,在该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在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起付线为150元,起付线以下 不予补偿,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为60%,当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8000元/人。

  特殊门诊重大疾病病种主要有:恶性肿瘤、肺源性心脏 病、尿毒症、消化性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肺结核、脑出血脑梗塞、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前列腺增生、糖尿病、器官移植、颈腰椎 病、冠心病、高血压、类风湿、甲亢甲低、慢性肝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股骨头坏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癫痫、 重症肌无力、血友病、听力障碍和苯丙酮尿症(其中,苯丙酮尿症不含6周岁以下免费治疗的患病儿童,治疗苯丙酮尿症患儿的特殊专用奶粉、四氢生物喋呤、5- 羟色胺、L-美多巴纳入报销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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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12-27/15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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