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全覆盖,广大农民是否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昨天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情况的报告。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本市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今年专项监督工作之一,成立了专项监督调研组。从调研情况看,本市实现了新老农保制度平稳衔接和转轨。截至10月底,本市农村户籍人数约146万人。保领取养老金人数39.5万人,其中缴费满15年人数为32.3万人,人均月养老金451元;缴费不满15年人数为7.2万人,人均月养老金235元。本市合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0年参合率为98.8%,初步建立了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机制。梯度就医格局初步形成,参加合的农民约80%选择在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初步实现了区级统筹,广大农民对合制度比较满意。
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载养建议,提高统筹的层次,创造条件,早点实现市一级的统筹。潘建新委员认为,今后要在提高统筹和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时,注重相关种类的参保条件和保障标准的协调、平衡,力求体现公平合理,提高公众的满意度。例如保的基础养老金、合的补偿标准,在区县之间差距不小,城乡地域间差距更大,可以先在整个区县之间加以统一,然后再分别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逐步缩小差距,最终实现一体化的目标。
审议中,一些委员认为,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保、镇保和城保规定的女性退休年龄分别为60、55和50周岁,这一差异直接导致部分在企业就业的农村女性退休后,因缴纳的养老保险未满15年,而无法享受城保待遇,回到农村后,又因其未在农村缴纳过农保或未满60周岁无法享受农保。建议重点解决被征地人员 “镇保”转换的问题,同时,统一农村与城市从业人员退休年龄,实现各种保障无缝接轨。
还有代表提出,现行的农村低保政策含金量较高,医疗、助学、住房等也向低保倾斜,导致一些人宁愿吃低保救助也不愿主动就业,产生依赖制度、坐吃低保的现象,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农村低保与救助政策。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12-23/151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