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天长) 家住长汀县南山镇大坑村的谢凤秀,11月10日因患乳腺肿瘤,到汀州医院治疗,医生发给她一份“参合人员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知情告知书”,并告诉她,“乳腺肿瘤定额19570元,病人只承担6701元,其他费用由医院和县合管理中心结算。”长汀县是省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自11月1日起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改革后,汀州医院已有40多名患者填写“合单病种定额付费透支申请单”,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
该县成立由卫生、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合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汀县合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方案》,确定汀州医院为合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首批试点单位,县合管理中心与汀州医院签订协议书,共同确认结节性甲状腺肿、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15种疾病为首批单病种定额付费试点,并确认各病种付费标准限额,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核定付费标准的,由汀州医院自行负担。
该县还将降低入院标准、串换诊断、升级诊断、规避管理、转移费用、减少服务、分解住院等7种情况界定为违规行为,发现后将追究医院和经治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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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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