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30日讯(黄芝琼 张平)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宜宾珙县自11月 10日起实施参合农民在合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统一由合基金支付。
据了解,该县实施合基金支付的一般诊疗费实施范围包括:已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全县范围内由政府举办的合定点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一般诊疗费价格标准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站为每门诊人次3元。一般诊疗费支付的项目内涵包括:参合农民在门诊诊治中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费,医疗机构不得事先收取或变相收取,由合基金全额报销支付。
合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的实施 ,有利于减少医院的过度收费。进一步减轻了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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