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从洛江区召开的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该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标准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参合人员的资金从每人150元提高到每人240元,缴费工作将于12月10日前结束。
该区此次出台的合统筹补偿新政策中,明显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参合人员在乡镇级、县级、县级以上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5%、85%和75%,同时降低住院起付线,县级、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至300元和500元。此外,参合人在该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就医时,都可享受合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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