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甘肃省卫生厅11月9日印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2011-2013),对全省乡级以上(含乡级)合定点医疗机构逐步采取按病种定额付费的方式支付其垫付的住院补偿费用。2013年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住院统筹基金单病种付费制。据悉,此举不但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参合患者负担,而且可实现规范化治疗。
据介绍,合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单病种付费)是指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参合患者的某一病种从确诊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实行定额付费的管理模式。2011年全省各地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的病种应达到30个,2012年逐渐扩大到50个以上。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选择的病种中必须包括12个推荐病种:正常分娩、剖宫产、卵巢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单纯性阑尾炎、胆囊结石、腹股沟斜疝、睾丸鞘膜积液、白内障、小儿支气管肺炎、婴幼儿腹泻和单纯性甲状腺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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