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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农村孕产妇补助500元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马媛媛)25日,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潍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2011年度补助工作正式推开。目前,78.45万元的补助经费已全部下拨到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每人享受标准补助500元。

  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旨在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10月中旬开始,潍城区卫生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管理,严格审核,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介绍,补助对象须具有潍城区农村户籍、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达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申请表》四册统一。按照政府主导、以人为本、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原则,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每人享受标准补助500元(省级补助225元,市级补助137.5元,区级补助137.5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流程非常规范,由卫生院收集辖区内产妇信息,孕产妇上报材料经卫生院、区卫生局逐级审核后,办理并发放补助卡,在辖区内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产妇,可凭补助卡由分娩机构自行垫付资金为其发放补助;在辖区外项目定点机构分娩的,在各级财政补助到位后凭补助卡及住院收费凭据领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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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10-26/151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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