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10月14日消息:从10月1日起,江西省新建县结合医改目标任务,再次提高部分合补偿水平,进一步让参合农民受益。
一是提高部分门诊统筹比例。参合农民在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门诊统筹补偿,其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由100元提高到300元,门诊统筹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40%。
二是加大部分常见病补偿力度。参合农民在县内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肾衰透析的门诊透析费用给予全额补偿;子宫肌瘤剔除(腹切式)术和0—14岁(含14岁)小儿疝气术的住院可报医药费用给予全额补偿;原发性子宫内膜癌的住院可报费用给予全额补偿,且不受年度封顶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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