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定点医疗机构垫支补偿资金的需求,规范合基金管理,近日,县财政局、县合管中心联合出台了合补偿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合补偿备用金制度是县财政部门为满足定点医疗机构垫支补偿资金需求而建立的一项财政性专项基金,专项用于保障合住院、慢性病及村级门诊统筹补偿结算。
在该制度出台之前,由于基层医改后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从收入缴户到支出报账需要一定的周转期,造成了定点医疗机构合垫付补偿资金周转困难,鉴于这种情况,为了满足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补偿的需求,确保参合农民能够即时得到合资金补偿,县财政、卫生、合管部门经过精心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医疗机构意见,科学测算,出台了此项制度。
该制度规定合补偿备用金实行“计划管理、流动使用、动态调整、及时结算、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的管理原则,不得跨月结算,不得挤点、挪用、截留。
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促进了基层医改与合制度的有机衔接,完善了基层医改的配套制度,弥补了合补偿备用金使用管理无章可循的空白,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医改后合补偿垫付不及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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