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这次住院剖宫产共花了3696.6元,没想到合报销的定额医药费用就有3410元,自己几乎不花钱,真是太实惠了!”8月12日,刚从建瓯市妇幼保健院办完出院手续的吉阳镇吉阳村产妇吴应珠高兴地说。
7 月1日起,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建瓯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合支付方式改革,采取对部分医院、部分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和门诊总额预付的定额付费结算。例如,患者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省立医院等医院住院全疗程化疗,定额医药费用8万元,报销5.6万元。小松镇一陈姓参合患者在建瓯市精神病院住院,产生费用6609.8元,实行按床日付费结算后,他可报销定额医药费用5765元,也就是说,住院期间,他每床每日仅自付7元,即可接受规范治疗。
建瓯市还在各乡镇卫生院和通济、瓯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门诊总额预付制改革。参合患者执参合证、身份证在各乡镇卫生院和通济、瓯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即可按规定享受50%的合报销,合管理中心对开展普通门诊的定点医院实行门诊费用总额控制。
据建瓯市合管理中心主任介绍, 合支付方式改革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降低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使病患就医消费透明,减轻了参合病人的负担,是合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今后条件成熟时,建瓯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单病种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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