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康复服务。(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六)完善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七)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提高基金预算管理水平。今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报范围,明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编报范围。要适当提高保障水平,适当拓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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