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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20元


海峡都市报8月10日讯 平潭县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修改《平潭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据平潭的实际情况,把合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20元。

据了解,2011年合基金每人每年250元,分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与风险基金三部分。其中,住院统筹基金210元(包括一般疾病住院统筹基金 200元、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10元);门诊统筹基金35元(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基金25元,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10元);风险基金按5元统筹。每人每年250元的合基金,筹资分两部分,其中,政府补助提至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0元。

【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封顶线提至23万元

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合起付线按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分为100元、400元、800元。在补偿比例上,乡镇卫生院保持在80%(小岛卫生院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提至65%(中医院提高到75%),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提至40%。

此外,重大疾病补充补偿方面,原则上对于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充补偿,封顶线提至23万元。

儿童重大疾病补偿方面,0至14周岁(含14周岁)参合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实行最高限价治疗,实行定点救治、定额付费,由合基金、医疗救助基金与患者个人合理分担医疗费用。补偿方案与住院结算流程按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门诊补偿】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

在门诊特殊病种方面,在原有19个特殊病种外,增加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门诊特殊病种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比例提高到40%。提高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年度补偿封顶线,其中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的单病种年度补偿为2万元。

而对参合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合门诊统筹基金给予补偿。合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统一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次均门诊补偿封顶线25元,普通门诊以户为单位的年度封顶线为户内人均25 元,户内成员可统筹使用。普通门诊补偿按自然年度结算,不与其他年度累加。

【追溯补偿】针对6月30日前出院的病人

此外,今年平潭合的补偿目录还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合保障范围,包括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

新管理办法还规定,由于从7月1日起提高了县级医院和县外医院住院的补偿比例,因此将对2011年6月30日前在县级医院和县外医院住院的参合人员医药费用进行追溯补偿,因此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院的参合人员,于10月31日前持证到辖区的乡镇卫生院领取追溯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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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8-10/150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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