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青川8月1日讯 青川县日前召开了老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
据青川县农村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保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具有青川县农村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县民政局审批纳入救助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人员,本人不缴费,从2011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对已经在享受老农保待遇的 60周岁及以上农村低保对象,原享受政策不变,同时执行保政策。退出农村低保救助、死亡、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停止享受保待遇。
据悉,该县的保工作分步实施,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参加保是第一步,以后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参加保的全覆盖。
该县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劳动保障局、县农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8-01/150318.html
上一篇 : 石林新农保参保率达92.86%
下一篇 :福建实施“新农保”时向计生家庭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