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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新农合”7项新政惠农利民


    5岁的刘弘妍家住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椴木沟村,2010年12月被查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一直在沈阳盛京医院住院治疗,今年7月份结算时花去各项费用6.9万多元。前几天,刘弘妍的妈妈周桂玲去县里报销,一下子拿到4.8万多元的补偿款,补偿比例高达70%。周桂玲说:“我们家4口人, 生活来源主要靠种地,农闲时孩子爸爸出去打零工。一家的收入不高,孩子住院的钱全都是借的。‘合’给补偿了这么多钱,可解决我家的大问题了。”刘弘妍因得到及时有效,现在病情已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享受到“合”制度带来的实惠。今年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在筹资标准、门槛费、大病补偿额度、住院封顶线、住院报销比例、特殊转诊、报销补偿范围7个方面又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大了惠民、利民的力度。

    目前,我市已有68.08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8个县区,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3%。我市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试点、全面展开、调整推进3个阶段,运行情况良好。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合”的补助标准从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200元。

    在“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中,引导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报销比例。住院补偿取消了起付线,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在政策范围内按分级分段报销的比例均有所提高,其中乡级住院报销补偿比例最高为85%、县级为75%、市级为60%、省级为40%。

    “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到5万元。今年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工作扩大到所有县,凡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种疾病的零至 14周岁参合儿童,在规定限额内享受70%的予以补偿。肾衰透析和宫颈癌、乳腺癌的治疗费用,在规定限额内按70%予以补偿。对转诊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等10家省级医院的参合患者,最大报销比例达到45%。

    此外,从今年起,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也纳入了“合”支付的诊疗项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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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7-26/150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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