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7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据了解,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省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享受到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的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至少可领取55元的养老金。
参保门槛低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原则与“保”基本一致。据介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与门槛设置较低,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我省除了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等之外的人员,都可以参加。
每月55元保底
根据已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参保者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 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那么,我省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将怎样确定呢?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制订并出台符合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10个档次标准缴费,假设参保居民今年45 岁,他选择最低档次缴纳,100元×15年=1500元。15年后,他的个人账户至少有(1500元+各级政府补助+一年期利息)。那么,他60岁后每年每月可以按时领到的养老金是:(1500元+各级政府补助+一年期利息)÷139(系数)+55元(基础养老金)。如果参保者选择最高档次缴纳,1000 元×15年=15000元。15年后,他的个人账户至少有(15000元+各级政府补助+一年期利息)。那么,他60岁后每年每月可以按时领到的养老金是:(15000元+各级政府补助+一年期利息)÷139(系数)+55元(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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