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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完善新农合配套政策 让农牧民受益更多


  青海新闻网讯 从今年起,我省将提高合年人均筹资标准,为此,我省将完善合补偿办法,同时相应完善配套政策,让农牧民在医疗保障服务中受益更多。

  据了解,我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政策如下:

  ●扩大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言语训练等9项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合补偿范围,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保障服务;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8元一般诊疗费纳入合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由合报销7元,农牧民个人承担1元;将306种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100种基本药品纳入合报销药品范围。

  ●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

  ●省、州、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门诊及住院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制度。

  ●参合农牧民外出务工期间,住院医药费用按本地同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制度;外出务工农牧民务工地比较集中的,可在务工地选择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实行住院医药费用异地结算的办法。

  ●转为城镇户口的农牧民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户口所在地享受合保障直到年度期满;“城中村”和“城郊村”农业人口,就地转为城市(镇)户口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愿选择参加合或城镇居民医保。

  ●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密配合,实行医药费用补偿“一站式”服务,使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同步获得合费用报销和医疗救助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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