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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构建覆盖城乡医疗体系


本报枣庄5月25日讯:“到2015年,每千人医疗床位数达到4.12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0人,医护比达到1:1.5,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0 人。”枣庄将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运转协调、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据了解,枣庄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307个。包括各级各类医院130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3家、三级专科医院2家、二级综合医院7家、二级专科医院3家、中医院5家、妇幼保健机构7家、卫生院51家、民营医院16家、其他医院31家、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门诊(部)、医务室(所)等附属医疗机构85家,个体诊所262家,村卫生室1764家。

200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门诊诊疗服务约1781万人次,住院347296人次,手术93862人次。其中,各级各类医院门、急诊 623.61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诊(部)、医务室(所)等附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提供的门诊诊疗服务约为1158万人次,占总门诊诊疗人次的65%。

下一步,枣庄将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运转协调、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区,建立以市区大型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市区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救治、医学教育和科研、基层卫生人员指导和培训等工作任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区医院间建立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在农村,建立以区(市)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区(市)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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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5-26/149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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