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底我市将全面建立市、镇(街)、村三级的保经办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展开。”近日,鹤山市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保工作。鹤山市市长黄国常参加了会议。
会上,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黄国常重点部署今年鹤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黄国常强调,保工作是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倒逼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保的各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500元共5个档次,参保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具有鹤山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渔民、“村改居”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年满16周岁,均可自愿参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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