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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 封顶线不低于7万


台海网3月29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今年,我省合除了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还将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7万元。另外,重大疾病住院自付费用超出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重症尿毒症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重症精神病纳入甲类门诊,封顶线不低于800元。

导报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福建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筹资标准,将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其中,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分档给予补助。个人缴费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

  《意见》对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县级、县以上(县外)原则上不低于100元、400元、800元。封顶线不低于7万元。原则上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控制在9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5%、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为50%,分别比2010年提高10%、15%、10%。对于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确需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县合经办机构审查批准,其住院费用比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补偿。

  今年我省继续以各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开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设区市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该项工作,县级合经办机构为参合农民办理该项服务。力争较大幅度地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对于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计算公式:合补充补偿金额=(合可补偿费用-实际补偿金额-20000)×70%。

  《意见》提出,适当提高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水平。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2万元。将重症精神病人的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封顶线不低于800元。

  根据《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将于4月底前完成统筹补偿方案的调整,有望于5月开始实施新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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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3-29/14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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