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最高提到480元,新增1.2万人受惠,增幅为历年之最
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穗民宣广州市今年4月1日起将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全市城镇平均低保标准和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 17.14%和24.23%,增幅是广州1995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历年之最。广州市去年曾调整了这两项标准。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此次调整,广州全市城镇平均低保标准将从398.75元提高到467.08元,提高幅度17.14%;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303.57元提高到377.14元,提高幅度 24.23%,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80.7%.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
李治臻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社会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同时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救助面,全市财政每年新增支出资金1.3亿元,预计享受低保救济和优惠减免政策的城乡困难居民将新增1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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