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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农合人均保障资金250元


本报讯 记者陈力报道 2010年初,玉溪市政府为农民送上了多项“医疗大礼包”,市、县区两级对参合农民人均增加合资金100元,参合农民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

近8年来,玉溪财政总收入从102亿元增长到3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从22亿元增长到80多亿元。虽然经济增长了两倍多,但是老百姓的经济收入、保障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增长。一部分弱势群体和农村困难户因为没有钱看病,小病拖成大病,大病酿成残废,残废变成终身家庭贫困的情况仍然存在。

玉溪市委、市政府作出 “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从2011年起,市、县区两级对参合农民人均增加合资金100元,使参合农民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 人。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3大目标。 从2010年起,玉溪市参合农民在乡镇、县区、省市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5%、65%和40%,实现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高比例报销。普通住院封顶报销额度由3万元/人提高到6万元/人,门诊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200元/人。在此基础上,还建立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减轻患大病的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单次住院费超过1万元的参合农民,扣除按合报销金额外,对符合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大病补偿不低于45%的报销补助,大病再次补助封顶线为5万元。这样,玉溪农民每年最多可获得11万元的补助金额。玉溪市还选择红塔区和新平县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展65岁以上参合农民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试点,同时,还采取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现行体制下实行财政全额供养、建立乡医退养机制等多项医疗改革惠及农民。

省发改委巡视员、省医改办主任贺金喜认为,“玉溪模式”的推出,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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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1-13/148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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