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6日电:昨日(5日),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启动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程的通知》,计划用5年时间培训500名园长、15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用3年时间培训5000名农村幼儿园教师。
据了解,从2010至2015年,本市将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园长实施培训项目,每年两期,每期6个月、培训50人。遴选条件和方法为:公办幼儿园中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正副园长;民办园中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办园在三年以上,6个班以上规模,具有三年以上园长任职经历的正园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在三年以上,具有两年以上园长任职经历的正园长;参加培训的园长年龄应在4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延长到50周岁),由幼儿园园长个人申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推荐,市培训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受训园长自我选择研究课题,形成成果;组织受训园长到实践基地及国内知名学前教育机构观摩学习及境外学习考察等。首批骨干园长培训100人,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拟在2011年3月开班。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从2010年至2015年,分五年完成,每年分两期选拔300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各区县每年按照专任教师总数3%的比例推荐;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幼儿园推荐、区县教育局审核、市培训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遴选。遴选的教师需参加工作6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各类型幼儿园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专业能力等。培训将采取专家授课形式的集中封闭式学习;自主研修与参与式培训;教学观摩展示活动、学访考察和考核评定,并组织学员送教下乡等。拟在2011年2月举办第一期培训班。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01-06/148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