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北仑16.8万合参合农民将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险。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投保方,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直接向该公司投保。
据了解,过去,农民参加合后,只需缴纳少量费用,便可享受住院补偿、门诊报销、大病救助、免费体检等服务,然而当遭受意外伤害时,相关医疗费用还是不能报销。今后,参合农民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死亡保险金,将由中国人寿北仑支公司按《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增设国寿意外伤害保险办法》给付。
根据办法条款,今后,北仑合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时,可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待住院终结出院时,凭原始票据等所需单证与中国人寿北仑支公司联系,申请最高额度为1800元的意外伤害住院保险金。之后,参合人员仍可按照合住院费用手工结算程序,凭保险给付清单向区合业务管理中心提出剩余有效费用的补偿申请。此外,若参保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还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意外伤害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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