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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住院最高报销1.2万元


  广西新闻网讯: 昨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合志村农民李美磷领到了儿子的保单。9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财政补助暂行办法》下发,从当天开始,全区所有独生子女户家庭和二女结扎户家庭,都将享受到政府为他们购买的一份“生育关怀·爱心保险”。

  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业务科长贺朝晖介绍,该份保险不仅仅只保小孩,孩子的父母同时也得到连带保障。在保单有效期间,如果孩子住院治疗,报销以 1.2万元为限。孩子如果遭受意外,在乡级(含乡级)以上门诊治疗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费用的,按照8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累积赔付1000元为限。该保险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冲突,它们按照所承担的比例得到赔付。保险还对保单孩子的父母同时进行疾病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因疾病身故或者意外身故的赔付额为1.5万元一人。

  据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庞副秘书长介绍,从去年开始,广西以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金陵镇、双定镇为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爱心保险。今年起,广西将为220959户独生子女户和122995户二女结扎户购买生育关怀·爱心保险。“只要是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证的农村家庭,计生部门都会为他们递交材料办理保险。如果是流动人口,可以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报名办理该保险。”庞副秘书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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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09-15/147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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