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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看小病医药费可报销


        本报宝鸡讯 (记者 孙秉志) 宝鸡全面推行合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农民在门诊看小病也能报销医药费。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前两个月该市共有14万余人次受惠,每月报销金额100多万元。

  宝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农民因大病住院可报销部分住院费用,这对减轻农民大病负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去年,为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基本医疗需求,宝鸡市在凤县等个别县区先行开展了门诊统筹报销试点工作,受到试点县区群众的欢迎。

  在此基础上,今年宝鸡市在12个县区全面推行了这一惠民措施。

  据介绍,今年该市合人均筹资标准为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20元,农民自己缴纳30元。门诊统筹报销制度推行后,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验收达标的村卫生室看门诊时,可按45%和50%的比例报销门诊治疗费、检查费和药品费,年度报销封顶线以户为单位,按40元乘以每户参合人数确定。这一政策全面推行后,宝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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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03-05/147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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