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李丽辉)记者从财政部获悉: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14个试点省份已基本完成了化债任务,17个非试点省份和中央直属垦区、林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基本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等基础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要求各地在积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基础上,努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稳定机制。
张少春强调,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严把“清理核实关”、“筹资偿还关”和“新债控制关”,认真落实“债务公示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偿债销号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基础管理,确保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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