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也在2006年就提出明确要求,已审批的改制学校达到“四独立”(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人事管理,独立的校舍,独立进行教育)要求的,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顿,停止招生,杜绝“校中校”和“一校两制”。
但是这些举办复读班的公办高中在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时,无论是口头咨询,还是在招收复读生的招生简章里和协议书里,都回避甚至只字不提“分校”的字样。在记者采访时,这些公办高中和有关教育部门却纷纷表示,招收复读生都是公办高中“分校”干的事儿。但是,据记者的调查,这几个所谓的“分校”都明显不符合“四独立”的要求。
商丘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商丘市一高招收复读班都是分校行为,与总校无关。但是商丘市一高一名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明确地说:“一高和分校,就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他同时也向记者证实,分校是由一高全资开办,每年要向银行偿还1500万元的债务。该校的一年级新生和复读班学生都在分校校区上课,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都在总校校区上课。
对于商丘市二高,商丘市教育局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中称,以二高名义招收复读班的是“华侨良浩高级中学”(本名是“商丘二高分校”),与校址在古城区内的二高总校不是同一个学校。但是,该校在社会上广为散发的《2009中招答考生问》和该校主管的《良浩高中报》中,该校明确地写道:“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与商丘华侨良浩高级中学是同一所学校”,“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仍在古城内,新校区坐落在神火大道南段,两个校区同时招生”。
商丘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称,市四高招收复读班的也是该校的分校,但是该局却没有向记者提供任何证明资料。而记者在该校采访时,在校大门口看的是“商丘四高”的校名。该校向社会发放的复读生招生简章中,通篇也都是“商丘四高”的说明和落款,根本找不到任何分校的字样。
而在开封县一高,记者看到,该校在校园大门的西侧挂的是“开封县第一高级中学”的牌子,东侧则挂的是“开封县第一高级中学分校”的牌子,分校占用的校园就是一高老校园的一半,两者只是用一道简易的铁制宣传栏进行了分隔,两个校园目前仍公用一个餐厅和部分宿舍楼。该校在招生简章中宣称的为复读班安排的教师,名字赫然出现在一高2008年优秀教职名单中。此外,该校的招生简章落款和入学协议落款都是开封县一高,复读生招生办公室也是设在一高行政楼的一楼,教学管理也是以“东院”“西院”的名称进行统一管理。
该校一名招生老师说:“办分校,只是个形式。开学后,复读生在东院(一高分校校园)上课,男生宿舍在东院,女生宿舍在西院(一高校园)。”
分校成了公办高中回避政策的幌子和挡箭牌
在开封县一高今年7月7日向县政府、县教育局递交的一份报告中,记者看到,该校称在发展过程中欠下了3670多万元的外债,由于收费标准的降低,“三限”政策的限制,如果不举办分校,将寸步难行。
2007年,该校开始采用“股份制”的形式,以校舍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510万元入股,吸收社会资金490万元入股,共同兴办一高分校。其后,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规范高中分校办学体制,一高改变形式,采用租赁式办学。一高在报告中称,“在举办分校的两年多中,县一高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质教学资源优势,带动了分校的发展”,“缓解了一高的经济压力”。
“国家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但是公办高中不愿放弃一年数百万元的复读生收费,于是一方面打着分校的幌子来应付有关方面的检查,一方面仍以公办高中的名义大肆招收复读生。”商丘市一所民办学校校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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