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为促进哈尔滨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帮助农村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日前,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下发《关于 2009年资助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的通知》,对哈尔滨市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在校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00 元,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500元。
据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由其本人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哈尔滨市慈善总会资助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然后,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审批表到区、县(市)民政部门对其低保情况进行认定、盖章。学生提交农村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家庭低保证原件,由学校复核无误后退返学生本人。拟资助学生将在校内公示5天,经审核公示合格后,资助专款将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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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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