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心律失常被送到医院就诊,常年从事药物研究的成都女士赵因觉得发病与之前服用的云南白药有关,向锦江法院起诉云南白药集团,要求在处方中公开成分,载明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并赔偿相关损失费1万余元。
昨日,经被告方申请,锦江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云南白药方拒绝公布中药配方,称中药成分属于“国家绝密”,其药品说明书记载内容完全符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并认为赵女士突发心律失常一事与云南白药之间无因果关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消费者起诉: 要求公布云南白药配方
已过中年的赵因也是名律师,今年6月2日,她感觉身体不适且有出血现象,在药店买了云南白药服用。“原来也服用过,一直很信赖这个品牌。”赵因称,当晚吃过饭后,她又按规定的剂量第3次服用0.5克。赵因说,之后她感觉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家人把她送到了华西医院急诊救治。记者从华西医院出具的急诊单上看到,在当晚9时许赵因入院时,测量的心率为161次/分钟。两个多小时后,她的心率恢复正常,当晚离院回家观察。“之前虽然有心累、心慌的情况,但心脏没有任何疾病。”赵因说,自己开始找寻突发心律失常的原因,并认为与服用云南白药有关。
“翻看云南白药说明书,没有发现药物处方成分。”赵因说,但不良反应一栏却写有“心慌、胸闷”。赵因称,她查阅我国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发现云南白药鉴别的描述为“石细胞长方形或椭圆形……”与我国药典中对于“草乌”的描述十分相似。“草乌含有毒性成分‘乌头碱、中乌头碱、阿替新碱’,属于毒性药材。轻者中毒性休克,重者死亡。”赵因说,乌头碱的中毒剂量为0.2毫克。
为此,赵因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判决被告药品说明书中公布云南白药完整处方药味等,并赔偿医药费427.2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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