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榕)今年在福州上小学,借读政策将更加严格。昨天,福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0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记者了解到,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在福州借读上小学,父母必须是因为工作调动才行,而往年的规定是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即可。今年还新增了华侨和外籍子女两类人员可借读。同时,台商子女可到区域内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两类学生可报名小招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带“三证”
今年小学招生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按原划片范围安排入学。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公立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福州五区小学的招生报名时间定于8月20日至22日,8月23日至24日招生情况公示,8月25日新生发榜。
两类人可以报名:一是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的六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二是暂住在本县(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六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借读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家长须持户口本、房产证和疫苗接种卡。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带“三证”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今年的政策是仍旧可以持相关证件到暂住地片内小学申请入学。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登记时间放宽到8月1日至8月22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三证”: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暂住证(半年以上)。
5类学生可借读
今年福州市的借读政策也有调整。子女要在福州借读上小学,父母必须是因为工作调动才行,而往年的规定是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即可。以下5类学生可借读:
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官兵的子女;
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3类学生可照顾入学
有3类人可以作为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
1。学龄儿童本人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下列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这两类情况为: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孤儿、烈士子女;
2。台、港、澳胞子女和华侨子女、外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3。在福州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挂户生不算片内生
今年的小学招生方案明确提出,挂户生不能算是片内生,必须由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有5类人可以作为片内生入学,分别为:
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有自己的住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住房证);
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或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住房均在片内,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父母及子女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
确因国家需要,原居住房被拆迁,持正式有效的拆迁证明由异地被正式安置在片内且已把片内作为经常居住地的;
确因国家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拆原迁,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如果是户口在片内但非上述五种情况者,属挂户生,由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果是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协议安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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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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