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参合农民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本报晋中4月6日讯 (记者张云)定点医疗机构每日报告一次参合农民住院情况。在住院参合农民入院期间,同级合稽查人员要不定期突查3次……为使各级合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晋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于日前出台多项制度,促进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实施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医疗费用通报和警示告诫制度。市县合管理、经办机构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要每月进行一次评估,随时掌握医疗费用动态,根据住院次均费用限制标准等要求,对超标单位发出警示告诫通知,并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推行住院情况报告制度。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下午6时前要将本院住院参合农民情况报各县合经办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推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6时前向市级合管理机构上报本院住院参合农民情况;实行突查制度。在住院参合农民入院期间,同级合稽查人员要不定期突查3次并要做相关记录,查看病人是否真正住院,查看该医疗机构是否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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