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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8〕33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村建设”战略举措,进一步落实我委《关于推进新郊区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村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教师队伍的均衡化发展的要求,现决定实施上海市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郊区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利用全市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对市郊区县教师进行专业发展培训,全面提升上海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有力推进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进一步缩小农村学校和城区学校的办学差距,整体促进上海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目的

  本培训项目由有关郊区县合作开展,有关高校共同参与,市教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资助。实施本项目的目的是:

  1.根据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开展上海市郊区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聚焦课堂教学,把握新课程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实践智慧,促进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2.以此培训项目为抓手,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农村学校课程改革,加强农村学校现代化建设,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

  3.通过远程手段的整合,提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远程学习能力,构建终身学习的文化。

  三、培训对象和师资

  1.本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上海市郊区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在职教师,重点培训对象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初级职称教师和各郊区县全体职初教师。

  2.本培训项目的培训师资经过培训产生。市教委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对培训者进行培训,为农村教师学科培训送教下乡提供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二期课改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策略、远程培训的助学方法和学科培训方案的设计。各郊区县教师进修学院负责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者培训。

  3.本培训项目将用3年时间,通过分学科阶段性培训的方式开展,在2010年前完成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1.本培训项目的主要培训内容分学科展开。每门学科基本上包括学科知识经典与前沿、课改背景下的学科新知识、学科教学策略方法、学科教学实践探索等四大板块。重点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正确把握二期课改新材,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

  2.本培训项目的主要培训课程为根据四大板块培训内容,针对上海农村教师的实际而开发设计的专用课程,是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专门设计的培训资源。课程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有配套的远程教育课程。

  3.培训资源建设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学校负责组织力量参加资源建设,组织力量下农村,进学校,深入课堂调查研究,把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中最需要的纳入培训内容。市郊区县教师进修学院推荐有关专家参与课程建设。

  4.本培训项目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远程培训”等多元培训模式(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组合的培训方式)。重点培训对象主要采用送教下乡、集中面授的方法。由各区县负责利用假期集中培训。其他教师的培训以“远程培训”为主。

  5.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按培训中不同板块的要求完成集中测试、在线测试,完成培训和考核后,按规定记入相应的学分。

  五、培训管理和保障

  1.上海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专门下设“上海市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工作小组设在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由原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范亦铮任组长,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杨连明任副组长。

  2.为确保采用优秀教师教育资源,确保采用有效且适合农村教师实际的培训方法,本培训项目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分工负责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负责培训者培训,负责远程培训。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负责本区县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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