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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新规:患大病的贫困残疾人将提高救助标准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见习记者王灿)昨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我省近日出台新措施,对患病的贫困残疾人予以救助。今后,对于患大病的残疾人,将作为“特殊困难人员”,提高救助标准。

  据了解,今后,我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县(市),将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因为贫困无力缴纳参加合作医疗费用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帮助。凡是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将优先资助其缴纳个人资金参加合作医疗。全省各级残联组织也将积极筹措资金,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给予资助。

  另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规定补助后个人负担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将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作为“特殊困难人员”,提高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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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8-04-03/144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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