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3月5日电 记者从青海省政府部门获悉,今年,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补助将实行政府补助和农牧民个人缴费一步到位的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原来人均54.3元提高到104.3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政府补助标准从人均24.3元提高到44.3元,农牧民个人缴费标准从10元提高到20元。这是青海省2003年以来第三次提高补助标准,五年来青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翻了两番,政府补贴增加了4倍。另外,农牧区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低保户、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等救助对象个人缴费从特困医疗救助基金中资助。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和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农牧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目前,青海省农牧民的参合率达到95.6%,为全国最高。累积受益人口达到574.85万人次,补偿医药费用达到近3.3亿元。今年,青海省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适当调整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完善补偿程序和办法,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使更多的农牧民收益。
在此基础上,今年青海省财政将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163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对4万多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实现村卫生室房屋、设备、人员、服务、管理等“五配套”。同时,青海省财政还将投入1000万元,配套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结算、报账等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为农牧民提供服务。
另外,青海省将加强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并充分发挥中藏(蒙)医药特色优势,开展适宜的中藏(蒙)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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