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天住院治疗,永定县重点优抚对象、合溪乡采地村74岁的温永发的病情得到缓解。由于温永发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是民政部门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出院后,按照相关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他实际报销了2477元;县民政局给他发了1239元医疗救助和219元优抚医疗补助。自从永定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无缝衔接”之后,像温永发这样的困难农民可以同时享受两种医疗保障,大大减少看病支出。提起这些,温永发老汉脸上总是挂满笑容:“这个政策很实惠,党和政府为我们想得真周到!”
2007年,永定县“合”参合人数达30.6万人,参合率为78.78%。其中,属于低保对象(含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失散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和社会“三无”人员的有4588人。一直以来,这些困难农民救助程序较为复杂,看完病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报销医疗费,农村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大病小治,小病拖着。为解决这一问题,永定县把“合”和农村医疗救助衔接起来,让困难农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县里建立和完善《永定县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救助审批程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同时,在“钱”上实现衔接。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其个人缴纳的10元费用,由县民政局给予支付;农村重度残疾人员,其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县财政支付;二女计生户、一男计生户和生育一女且满4年后自愿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的夫妻及子女缴费由县财政支付。此外,永定县提高了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症的补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10000元,并在民政局设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专门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等业务,确保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007年共救助对象367人次,发放救助金约42万元。
永定县卫生部门也充分调动医疗机构资源,将“合”定点服务的县(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纳入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单位,为农村困难群众搭建起便利的医疗服务网络。2007年,县财投入60多万元建立起“合”信息系统,现场结报网络覆盖到全县24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报窗口。安排资金32万元补助人保财险永定支公司办理住院补偿审核结报业务。配备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专兼职专管员为参合农民提供住院补偿申请、提供现场结报业务。2007年,全县共接受参合对象住院补偿申请17024人次,住院医药费4321.94万元,实际补偿额为1299.89万,人均补偿额为764元,平均补偿率为30.1%。2008年,永定县“合”工作由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到1月初,参合人数已达388602人,登记参合率达92.31%。其中计生三户、重度残疾人、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等特定对象37868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8-01-15/144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