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秋季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投入3366万元进一步扩大对高中阶段学生资助范围,受益学生达1.8万余人,占全盟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59%。
2005、2006学年,盟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安排2306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2005学年6233名牧区户籍家庭学生受助、2006学年8497名牧区户籍家庭学生受助,分别占高中阶段在校牧区户籍家庭学生的90.6%和91.4%。
为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体系,2007年秋季开学起,《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将农村户籍贫困家庭及城镇低保家庭的高中生也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依家庭困难程度分3900元到1200元三个等级。对所有中职学生实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牧区(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一类助学金;其他中等职业学生享受二类助学金。
此外,《办法》规定对蒙语授课的农村、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享受上述助学金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再发放高中阶段教育民族助学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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