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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首就孕妇死亡事件表态:医院无过失(图)


 

李丽云生前照片

 肖志军最终也没有在事关两条生命的手术单上签字。 吕卫红摄

 

 

 

   昨日在孕妇致死事件调查结果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情况。邓小虹出示医院为孕妇免费治疗的证明。来源:竞报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王思海、李铭)北京市卫生局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卫生局近日已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对孕妇李丽云之死进行评审认定,结果为:孕妇就诊时病情
已非常严重,医院的特殊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最终死亡不可避免。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小虹28日说,近日,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妇产科、呼吸内科、心内科等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评审形成共同意见:患者就诊前10天出现咳嗽、咳血、呼吸困难,到医院就诊时病情已经很严重。就诊后医院采取了吸氧、强心和抗感染等措施,只有剖宫手术才可能挽救胎儿生命,但由于手术签字受到干扰,患者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心肺功能极差,造成死亡难以避免,患者最终死于重症肺炎、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呼吸功能衰竭。

  邓小虹介绍,27日,北京市卫生局还组织了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得出以下结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在其关系人仍明确拒绝手术情况下,一边积极说服,一边抢救治疗,做好手术准备,其做法符合法律。另外,法律规定医院有“特殊干预权”,但前提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没有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在此事件中,医院的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的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

  邓小虹说,北京市卫生系统对患者家属表示慰问,并希望家属能冷静、理智地与医院商议遗体处理问题,不要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她认为,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医院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及早恢复正常就诊秩序。

  北京卫生局:孕妇之死医院无责 卫生部首次表态

  肖志军是否签字,并不是导致孕妇死亡的直接原因。昨天下午5时,北京市卫生局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丈夫拒绝手术致孕妻死亡”一事的调查结果。市卫生局经过专家死亡病例评审后认为,孕妇李丽云就诊当日病情严重,其死亡“不可避免”,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当日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北京卫生局通报:未签字非孕妇直接死因

  邓小虹表示,经查,孕妇曾就诊过的北京市济润中西医诊所是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接诊护士王连平有合法的护士执业证书。据接诊护士陈述:因当时发现病人病情很重,未收治立即劝其到大医院就诊。

  北京卫生局公布孕妇死亡事件调查结果:医院无过失

   昨日(28日)下午5时,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就孕妇李丽云死亡事件通报调查结果。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表示,李丽云就诊时病情已经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宫产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此外,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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