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户籍改革,人们自然联想到农民工兄弟。一方面,农民工已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每到春节,农民工回乡过年,城市人就深切地体悟到生活的不便;另一方面,户籍制度将农民工阻隔在市民权利之外,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因户籍所在地不一样,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人的待遇。
户籍制度的不合理,衍生出系列社会问题,包括留守儿童、临时夫妻等等。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被屡屡提起,国务院也多次明确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但改革难言到位。昨日,《人民日报》刊发《户籍制度改革重在赋权和增利》一文,门户网站将标题修改为《户籍差别待遇改革进展缓慢》。
实际上,该篇文章的重心并不是“进展缓慢”,而是强调户籍改革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接着分析“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赋权和增利”,最后给出解决问题的路径。这篇文章的视域仅限于农民如何市民化,也是在这一视域内来谈户籍改革的。但要看到,农民工虽然是户籍改革的主要受益者,但市民化并不是户籍改革的全部。
一提到户籍制度的弊病,舆论往往惯性般联想到农民工。其实,不少城市人也在承受着不合理户籍制度所带来的痛苦,城市人也会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业,但市民的城市福利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享受,成为流动人口后没法在工作地享受。
依据户籍来分配公共资源,实质问题是这种分配方式,与市场经济的生产模式产生了冲突。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要求人力资源能够自由流动,如果以户籍的方式限制劳动力只能在某个地域内流动,市场经济注定受阻。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就是市场经济自动对人力资源调节的结果。矛盾之处在于,市场经济要求人口流动,但目前公共资源的分配,却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作为分配依据。解决户籍制度的出路,是修改分配模式,使之与市场经济制度相匹配。
如果流动人口享受不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福利,即使将农民工全部转化为市民,户籍制度产生的痛感依然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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