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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才能告别“临时工”


 

  近日,关于陕西延安一名城管队员在冲突中跳起猛踩商户头部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后经延安市公安部门核实,这名殴打、猛踩商户者是临时聘用人员。此事让人不禁感慨:为什么每次出事后,惹事的总是“临时工”。

  按照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所有企业用工一律改为“合同工”。到2004年,全国各地全面取消以往的“正式工”、“临时工”等合同文本,正式启用统一的劳动合同,并对那些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临时工”称谓也退出历史舞台。

  不过,一次又一次的事件表明,临时工在部分行政机关仍然大量存在,并衍生出许多问题:比如“同工不同酬”,临时工与编制内人员同样付出甚至付出更多,但实际待遇却无法相比;比如“走后门”、“吃空饷”,一些单位的临时工名额,成为少数人利用权力安排亲属朋友工作的机会,有的甚至只拿工资不干活。

  因此,我们期待对于“临时工”的管理能够严格规范起来。除了应全面清理现有编外人员、限制未来编外人员,还要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依法为编外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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