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有关规定,今后黑龙江省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失地农民工等8类人群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等政策。
据了解,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有就业创业愿望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失地农民工、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二次创业者8类人群可享就业创业政策。政策包括免费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大学生创业信用贷款政策;贷款贴息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商、税务、银行、城建等部门的税费减免政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职业见习补贴政策;创业孵化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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