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可获得每人每月200元补贴。10月9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日照市专门下发了《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日照市将按照实际缴费月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除首次申请补贴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什么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呢?
申请人条件
通知规定,凡具有日照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就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有六类: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各类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中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灵活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实现灵活就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实现灵活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失地失海农民中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三类人员不能申请这一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正规就业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方法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按月申报、按季拨付当年缴费补贴的办法执行。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灵活就业,并提供《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
通过审核的人员,其补贴将直接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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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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